云律网友咨询:怎样申请劳动仲裁?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我于95年在原来地邮电局招工上班,然后经企业分营,分在电信公司上班,2011年电信公司成立派遣公司购买了社会保险至今,本人已经在该单位工作了20多年,然社保才徼了10来年,咨询可以申请仲裁吗?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百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根据前述规定,当前普遍认为社会保险的征缴应属于行政机关的行政职责,由此引发的争议应属于行政争议而非劳动争议,不应纳入劳动仲裁和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而应该由劳动保险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税务机关行使行政职权强制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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