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贷款是违法的。这一行为违反了《贷款通则》的规定,因为通过“借名借款”取得的款项实际上是由实际借款人使用,而名义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必须向银行隐瞒真实的借款用途,这涉嫌“采取欺诈手段”。此外,名义借款人违反了借款合同约定,将所借款项交由实际借款人使用,又属于“未按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具体来说,当借款人通过借名借款方式向银行贷款时,显然隐瞒了借款的真实用途,属于“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贷款”。一旦借款人到期无法归还借款,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则借款人可能构成骗取贷款罪。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借名贷款行为都会构成犯罪。具体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如何量刑,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实际损失和其他相关因素进行综合判断。此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审批贷款时也有责任进行严格的资信审查和风险控制,以防止类似借名贷款等欺诈行为的发生。
因此,建议个人和企业在贷款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规定,诚实守信地申请和使用贷款资金。同时,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也应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确保贷款业务的合规性和稳健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