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因探视权纠纷,4岁男童遭生父方抢夺,抢夺孩子犯法吗?

07-25 11:28发布

云律网友咨询:因探视权纠纷,4岁男童遭生父方抢夺,抢夺孩子犯法吗?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李女士离婚后,获得了年满4岁孩子的抚养权,其父亲在探望孩子时,李女士总是发现孩子身上有伤,于是拒绝其父亲探望孩子。于是孩子的生父就带着家里人上门将孩子抢走!目前,孩子的生父已经被控制,其母亲已经向公安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离婚抢夺孩子一般不犯法的,但行为严重危害子女或他人人身、财产权利的除外。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而本案中,李女士称男方在探望孩子时,总是发现孩子会受伤,认为是男方虐待孩子,所以拒绝男方探望孩子。

需要注意的是,一方探望孩子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应当由法院判决终止探望,而不是一方私自决定不允许探望,所以李女士是可以向法院申请请求男方中止探望孩子的。

离婚时法院怎么判决孩子抚养权?

在离婚的时候,法院对小孩抚养权的判决如下:

1、子女不满两周岁的,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2、已满两周岁的,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已满八周岁的,尊重其真实意愿。

父母双方也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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