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跟车太近,结果被道闸砸中,物业公司承担责任吗?

07-25 11:40发布

云律网友咨询:跟车太近,结果被道闸砸中,物业公司承担责任吗?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项某驾驶车辆跟随前车进入小区西门时,车辆右视镜被下落的道闸砸到,项某遂报警处理,认为道闸有问题,物业公司应该承担修理费用6060元,还告上了法院,而法院审理后却驳回了项某的诉讼请求。法院为何认为物业不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道闸砸车定责需要结合视频监控及现场实际原因等具体情况进行判断。本案中,项某作为具有驾驶资格及日常生活常识的成年人,未能谨慎观察、减速慢行,在未观察到道闸落杆动作的情况下就直接向前行驶是造成车辆受损的直接原因,并且无视道闸杆上标明的“一车一杆”的通行要求,跟随前车太近,因此项某应该对自己的过失承担责任。

所以说,道闸并非隐蔽设施,且无障碍物遮挡,驾驶员及行人在通行过程中是可以看到道闸栏的升降情况的,如果在明知存在致损可能的情况下强行通行,一旦造成损坏只能责任自担。

物业公司的职责义务是什么?

业主委员会跟物业公司签的是有物业服务合同的,所以,物业公司要承担的职责范围及物业公司应尽义务,在合同中写的都很清楚,物业公司的职责一般包括:

1、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2、公共绿化的维护。

3、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维护。

4、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服务。

5、物业使用中对禁止行为的告知、劝阻、报告等义务。

6、物业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的账务管理。

7、物业服务档案和物业档案的保管。

8、其他物业管理事项。

物业管理公司在履行义务的同时,也是享有一定权利,毕竟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属于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现实中,要是物业公司只问业主收取物业管理费,但是实际应该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却并不到位的话,那么作为业主也是可以拒绝支付物业管理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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