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工作中突发脑出血,能否得到赔偿?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我父亲找了一份快递公司的装卸工工作,签署合同是一家劳务派遣公司合同,派遣他到快递物流公司上班,在6月份夜班工作中突发脑出血,出血量特别大,现在后遗症很严重生活都不能自理,工作时间特别长,工作量特别大,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如果是自身原因的原有疾病不能申请赔偿的,如果是因工作原因导致的职业病或者是因工作原因导致的突发疾病,可认定为工伤的,可以申请赔偿。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工伤认定的规定,按实际情况来鉴别,是否可以申请赔偿。劳动部办公厅在1996年7月11日作出的《关于在工作时间发病是否可比照工伤处理的复函》(劳办法(1996)133号)认为,某些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1965年全国总工会劳动保险部(65)险字第760号文件规定:“职工在正常的工作中,确因患病而造成死亡的,原则上应按非因工死亡处理。但是对于个别特殊情况,例如由于加班加点突击任务(包括开会)而突然发生急病死亡,……,可以当做个别特殊问题,予以照顾,比照因工死亡待遇处理”。这个《复函》明确了如果某些疾病是由于工作原因所造成的,或者与工作有紧密联系的,在工作中突发时,可以作为特殊情形,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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