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裁定终结本案与本次的区别?

07-25 11:43发布

云律网友咨询:裁定终结本案与本次的区别?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有财产刑的刑事判决生效以后,关于财产刑裁定中,显示终结本裁定案号,是终结本次执行,还是终结本案执行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终结本次执行是本次执行没有将生效文书执行完毕,还可以申请恢复执行。终结执行是客观上无法继续执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第一条  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    
(二)已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    
(四)自执行案件立案之日起已超过三个月;    
(五)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已依法予以查找;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妨害执行的,已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已依法启动刑事责任追究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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