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婚前公证业务在哪里办理?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马上组建二婚家庭,男方在离婚时,两处房产和存款都给了女方,女方带两个女儿已经再婚,现在我们婚前需要他出一份说明,在他离婚后所得资产,他两个女儿不再享受继承,我们应该去哪里办理业务?需要准备什么?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离婚后子女也当然有继承权。无论父母是否离婚,都不会影响儿女的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继承权放弃手续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进行,一般都是通过办理放弃遗产公证来实现,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是公民的基本民事权利之一,可以接受也能主动放弃。放弃继承权后,不得反悔,以后就不能再主张参与到遗产分配中。被继承人活着的时候不能放弃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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