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小区公共设施坠落砸坏业主的车,谁来赔偿

07-25 11:18发布

云律网友咨询:小区公共设施坠落砸坏业主的车,谁来赔偿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小区的公共设施如果坠落砸到业主的车了,对车辆损害的赔偿责任该怎么划分呢?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在实践中,发生这种情况责任划分标准一般如下:

一、如果物业对于坠落的公共设施平时已经尽到管理、维护义务了,但其仍然因为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坠落了,那物业是无需为其坠落导致的损失后果承担赔偿责任的。

二、如果设施坠落是由于物业平时疏于管理导致的,那物业就对其坠落后砸坏车辆的损害后果存在未尽义务的过错,此时物业就需要为业主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当然如果业主对于车辆被砸也存在一定过错的,可适当减轻物业的责任。

三、如果物业对于坠落的设施已经尽到管理、维护职责了,它之所以会坠落砸坏业主车辆,是由于业主自己或者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的,则此时物业无需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要由业主自己或者存在过错的第三人来承担责任。

物业公司的职责义务是怎样?

业主委员会跟物业公司签的是有物业服务合同的,所以,物业公司要承担的职责范围及物业公司应尽义务,在合同中写的都很清楚,物业公司的职责一般包括:

1、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2、公共绿化的维护。

3、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维护。

4、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服务。

5、物业使用中对禁止行为的告知、劝阻、报告等义务。

6、物业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的账务管理。

7、物业服务档案和物业档案的保管。

8、其他物业管理事项。

物业管理公司在履行义务的同时,也是享有一定权利,毕竟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属于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现实中,要是物业公司只问业主收取物业管理费,但是实际应该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却并不到位的话,那么作为业主也是可以拒绝支付物业管理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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