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工龄是怎样计算的?

07-25 11:01发布

云律网友咨询:工龄是怎样计算的?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公司之前是外包劳动合同给第三方公司后来因为政策所有员工转签为公司正式合同,但由于后期公司发展规划业务线迁移至其他城市涉及到了赔偿问题,公司给的赔偿金额系数n不是之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而是计算合同转签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需要您明确您与哪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若之前是由A公司派遣至现在的公司工作,则A公司为您的用人单位,您与A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后非因劳动者的的原因与现在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则您的用人单位为现在的公司。若是上述情况,则您的工龄应当连续计算,但计算基数为与现在的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后所发的平均工资,并无不当。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五条规定: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用人单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  
(一)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以组织委派或任命形式对劳动者进行工作调动;  
(三)因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等原因导致劳动者工作调动;  
(四)用人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与劳动者轮流订立劳动合同;  
(五)其他合理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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