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离婚后,仍被前夫威胁恐吓,怎么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07-25 11:47发布

云律网友咨询:离婚后,仍被前夫威胁恐吓,怎么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黄某某与谢某球经法院调解离婚,离婚后,谢某球仍不断电话、短信威胁、恐吓、漫骂黄某某,逼迫黄某某与其复婚。遭到拒绝后,谢某球半夜潜入黄某某住宅撬门,并守在门口和停车场等多处预谋对黄某某施暴。黄某某回到老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有:

(1)可以由受害人本人提起;

(2)如果受害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受害人因遭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以下人员或机构可以代为提起:受害人的近亲属、受害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

申请人可以向受害人居住地、致害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以上地址不一致时,可以向以上任何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申请。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如果书面申请确有困难,比如申请人文化程度不高,又如申请人面临紧急情况、没有充分的时间准备书面材料,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有什么后果?

人身安全保护令属于法院做出的裁定,而对于法院的裁定当事人是必须履行的,如果不履行,那法院可以给予当事人训诫,而且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如果说行为人违反保护令的情节严重的话,那还会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旦构成了此罪,行为人轻则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重则会被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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