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双方摩托车相撞,责任是怎样划分的?

07-25 11:25发布

云律网友咨询:双方摩托车相撞,责任是怎样划分的?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摩托车相交通事故等责任,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也是五五承担吗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是指由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供人们在道路上行驶或者运输物品以及进行特殊工程作业的轮式车辆。包括汽车及汽车列车、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拖拉机运输机组、轮式专用机械车和电动车等。摩托车由发动机驱动,属于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银保监会会同公安部、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部研究提高交强险责任限额,将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被保险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的赔偿请求。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摩托车相交通事故同等责任,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限额之外按照五五比例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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