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唐山一男子家暴哺乳期妻子,家暴行为该如何处罚?

07-25 11:11发布

云律网友咨询:唐山一男子家暴哺乳期妻子,家暴行为该如何处罚?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1月6日,一段视频在网络曝光。有网友称,画面内容系唐山一男子对哺乳期妻子实施家暴。刚刚最新消息传来,涉事男子已被警方行政拘留。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从法律上来说,男子的殴打行为显然属于家暴,我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所谓的家暴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另外,《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这就是说谈恋爱期间同居的、没结婚同居的、离婚以后骚扰前妻的,也属于家暴的范围。本案中的两人虽然没有结婚,但是也一样属于家暴。

什么是家庭暴力?

在很多人的概念里,家庭暴力就是丈夫打老婆。事实上,据全国妇联调查,妇女、老人、小孩、残疾人等都是我国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在暴力形式上,除了殴打等身体侵害,辱骂、恐吓等精神暴力的严重性也越来越凸显。另外,在现实生活中,未婚同居的现象已经较为常见;由于住房紧张等原因,有许多离婚家庭双方“离婚不离家”。为保护这部分人群的权益,反家暴法在附则中特别指出: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也就是说在未婚同居、离婚不离家的情形下,同居人有殴打行为的,也属于家暴。

家暴行为该如何处罚?

对家暴行为人如何处罚需要看受害人的伤情,造成轻伤以上的后果,则会构成故意伤害罪,最高可以处3年有期徒刑。如果未达到轻伤以上的后果,则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不管是什么借口,家暴都不能被原谅、被合理合法化。家庭暴力早已不是家务事,而是有法可惩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33条规定,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案中男子暴力殴打哺乳期的女友,已经构成违法,应该对其行政拘留。因此,对于家暴应该零容忍,警察介入也不能仅仅教育训诫了事,还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罚,才能更好的震慑施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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