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公司开除员工,并拒绝开具解除劳动通知书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任职2年,公司国庆节放假前2天,我突然收到人事经理的口头辞退通知,公司开出一个月的补偿;关于赔偿这块,我们没有达成一致,我要求3个月,公司不同意,并给出3个解决方案:要么转岗,要么停职留薪,要么接受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公司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您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在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要求公司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二倍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维权方式:
您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者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的上述行为,请求协调处理。
您也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证据材料;对仲裁裁决不服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还可以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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