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婚内写的借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婚前男方有债务问题,结婚时隐藏债务问题,婚后男方为还清债务,婚后收入全部用于还清债务,3年来,少给或者不给生活费,严重影响生活质量,婚内男方常年外出打工不支付或者少支付孩子扶养费(严重不够孩子生活费)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对未成年人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夫妻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未成年的子女可以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对于男方欠付抚养费的问题,可以在离婚协议中予以明确。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在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方面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可以向另一方提出补偿的请求。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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