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离婚时房子首付部分是否需要女方偿还?

07-25 11:07发布

云律网友咨询:离婚时房子首付部分是否需要女方偿还?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男方婚前出首付贷款买房,登记女方名字,婚后男女方共同还贷。请问离婚时房子产权是归属男方还是女方?如果产权属于女方,房子首付部分是否需要偿还给男方?是否能通过购房前签署协议,将男方出资的首付金额与女方平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如若在购房前签订了协议,那双方应按照协议履行。 如若没有协议,一般而言,需要平均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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