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故意损害车辆后视镜,应该怎么处罚?

07-25 11:40发布

云律网友咨询:故意损害车辆后视镜,应该怎么处罚?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近日,在广东某高速路段,正值年后返工的高峰期,一群骑着摩托车的骑手在公路上穿梭在车辆中。其中一名骑手不知道突然出于什么原因,每超过一辆机动车就趁机将他人的后视镜用手砸毁。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相关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是情节较重的,可以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该男子骑摩托车恶意毁坏他人后视镜的行为已经属于破坏他人财物的行为,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该骑手的损害行为如果损害较大,达到量刑标准的话,势必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来看,如果存在“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以及“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的,就构成犯罪。

从法律上来讲,涉事男性骑手随意追逐、超越其他车辆,频繁、突然并线,近距离驶入其他车辆之前等一系列行为,就是典型的追逐竞驶行为。《刑法》第133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涉事男性骑手的行为不仅威胁到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还已经切实地给他人的财产造成了损害,这种情况下应该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总结来说,故意损害他人车辆的处罚,有以下两种情况:

1、故意损坏他人车辆不构成犯罪的,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2、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后,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与民事赔偿责任相互独立。摩托车骑手被追究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仍然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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