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男子连喝两场饮酒过量死亡,6名“酒友”被判赔钱

07-25 11:31发布

云律网友咨询:男子连喝两场饮酒过量死亡,6名“酒友”被判赔钱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山东省郯城县一名男子禚某与他人在饭店饮酒,连续喝了两场,结果因饮酒过量乙醇中毒,不幸死亡。郯城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6名共饮的“酒友”承担部分责任,共同赔偿死者亲属死亡赔偿金等损失279501元,“酒友”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法律规定共同饮酒人之间有安全注意义务,是因为只要共同饮酒人履行了合理范围内的安全注意义务,就可能会避免或降低侵害风险的发生。该义务主要有以下两种:

一是提醒、劝阻、通知义务。在共同饮酒时发现共饮人出现酗酒、醉酒、神志不清或出现不良反应后应当立即提醒、劝阻或及时送往就医并及时通知其亲友。

二是帮扶、照顾、护送义务。饮酒过程中对于那些醉酒可能会危及其自身安全的共饮人应当相互关照,给予最大限度的帮扶,应当亲自照顾或安全送达交由其亲友照顾,并妥善管理其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

一块喝酒人死了怎么赔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不同的判断。

如果说存在过错的话,那么应当按照不同的比例来承担具体的医疗费用和丧葬费用等赔偿的,如果说没有过错,那么适用公平原则可能会适当的承担一定的责任。

如果亲朋好友在共同饮酒过程中存在以下情节,则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1、强迫性劝酒,如故意灌酒用话要挟对方喝酒,或者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

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如明知对方的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v

3、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自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己的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4、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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