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抓海鸥或将承担刑事责任!

07-25 11:11发布

云律网友咨询:抓海鸥或将承担刑事责任!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云南昆明,滇池旅游度假区海埂大坝,有网友拍到一对父母带着孩子用瓶子强行抓海鸥的视频引发网友热议。视频中,旁边的游客不断说,“放了,赶快放了!”,但是,小男孩用力抓着海鸥,掐着海鸥的脖子,强行把头装进了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执法人员提醒,海鸥属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实施抓鸥取乐、抓鸥拍照、抓鸥饲养、抓鸥食用等非法猎捕海鸥的行为均属违法行为。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在相关自然保护区违反相关规定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将依据情节,处以两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非法狩猎野生动物二十只以上;

2、在禁猎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狩猎;

3、在禁猎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狩猎;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

《民法典》第1188条有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因此,未成年孩子侵权违法造成的损害后果,应该由其监护人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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