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14岁少女疑被3男子强迫吸毒身亡,涉案人员已被抓获!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一则连云港市一14岁少女遭三男子强迫在宾馆吸毒的信息以及父母在宾馆门口烧纸祭奠的视频引发网友关注。孩子父亲李先生称,目前妻子心理压力很大有些抑郁,警方正在全力侦破,涉案人员已经被抓获。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7条规定,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询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具体到本案中,如果涉事酒店能够按照法律规定,对所有进入的顾客都进行实名登记,那么或许就能避免这一悲剧的发生;如果酒店在此次事件中置若罔闻,加剧了这一情况的发生,酒店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那么强迫他人吸毒,犯了什么罪?
我国《刑法》第353条规定了强迫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那么三名男子的行为到底是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毒品还是强迫他人吸食毒品还是故意杀人呢?
《刑法》规定: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大概率会处以10年有期徒刑。但是如果行为人强迫他人吸毒导致他人死亡的情况呢?那就应该区别对待了。如果行为人的强迫行为具有故意的性质,则应当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如果行为人仅具有过失的,则分别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值得一提的是,由于三人强迫的系未成人,属于从重处罚的情节,很难从轻处罚。
十四岁的少女就这样殒命,真是让人惋惜,现在社会纷繁复杂,怎样才能让孩子远离这些“毒瘤”?这离不开各方面的关注,家庭、学校和全社会都应加强对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的关注,尤其是对于学校门口、周边等不怀好意的社会闲杂人员,警方要加强戒备,抓早抓小露头就打,为祖国花朵营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毒品害人害己,我国对毒品进行了极其严厉的法律惩罚,无论是引诱、教唆还是欺骗、强迫他人吸毒,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远离这些危险,只有外部的努力还不够,还需要孩子自身的自制力以及判断力,不要被轻易的蒙骗,提高警惕,千万不要掉入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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