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在自媒体上分享网站侵权么?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您好,我想做一个公众号,整合一些好用的网站合集分享,请问侵权么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可以参考以下意见:
一、在微信公众号上分享网站网址微信公众号主体只是单纯分享网站网址,即分享主体仅提供了免费电影网站的链接,公众观看要先复制链接,再打开浏览器黏贴链接后进入网站。该链接行为因并未向公众提供作品,一般不构成侵权。
二、在微信公众号或微信小程序上设置链接链接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分类,根据链接对象的不同,链接可以分为浅层链接和深层链接。如果链接到网站主页,即为浅层链接;绕过主页,链接到具体的影视作品,则为深层链接。根据链接的行为方式可分为外链、内链,外链就是在网页中设置用文字或图形表示的链接标志,当用户点击该标志后,浏览器的内容从当前网页转换到另一个网页。外链给公众感受就是点击链接标志→浏览器跳转(新网页打开)→在新网页中搜索电影观看。而内链则没有链接标志,给公众感觉则是直接观看作品内容。在微信小程序或公众号上设置的链接多数都是外链,而外链包括深层链接与浅层链接。外链中的浅层链接不构成著作权法上网络传播行为,因为浅层链接提供的仅是“定位服务”并未“提供作品”,不满足上述所提的网络传播行为的构成要件。对于外链中的深层链接的侵权认定,司法实践中的并不统一,有的法院认为构成直接侵权,有的则认为构成间接侵权。
云律网是一家集上万律师的专业法律问答社区,全国3500余分站,专业为你提供刑事辩护、合同纠纷、
离婚纠纷、劳动工伤、民间借贷、交通事故、人身侵权、公司法务、医疗损害及建筑工程等领域的疑难案件处理,详情请加官方律师团微信咨询(fawu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