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图省事高空扔家具,男子被判刑!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武汉男子陈某置换家中旧床,为图省事,其将靠背垫板从五楼楼梯间平台抛下。怕伤到人,他的妻子在楼下负责照看,人是没伤到,但靠背垫板反弹到临近架空电线上,火花四溅,致数处线路、变压器刀闸及熔断片烧坏,导致周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本案中陈某从建筑物向下抛掷中、重物,情节严重,扰乱了公共管理秩序,其行为已经构成高空抛物罪。但陈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属于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最终法院判决陈某犯高空抛物罪,其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高空抛物现象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将物品从高空抛下极易造成他人人身和财产损失,轻则受伤、重则死亡,这种行为是对他人生命和财产的漠视。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高空抛物罪作为刑事犯罪正式入刑。《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高空抛物如何调查取证?
高空抛物取证,可以通过调取周围的监控录像、也可以通过其他证人证言来确认侵权人,如果通过一系列的调查方法都没办法确认侵权人的话没关系,高空抛物适用无过错原则,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高空抛物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对于高空抛物行为,应当根据行为人的动机、抛物场所、抛掷物的情况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因素,全面考量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准确判断行为性质,正确适用罪名,准确裁量刑罚。
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为伤害、杀害特定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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