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新房未入住,房间已被下水道污水反涌所污染。请问如何维权?

07-25 11:48发布

云律网友咨询:新房未入住,房间已被下水道污水反涌所污染。请问如何维权?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本人于两年前预购了合肥市某新小区的新房,今年已办完收房手续。拿房产证那天顺道去看新房子,没想到一进门就惊呆了。一踏进房门,只见满地积水,顺着源头找到卫生间,发现卫生间里全是污秽。随即联系了物业、地产和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五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第六百一十六条当事人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本法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第六百一十七条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百一十八条当事人约定减轻或者免除出卖人对标的物瑕疵承担的责任,因出卖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不告知买受人标的物瑕疵的,出卖人无权主张减轻或者免除责任。针对您描述的问题,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存在明显瑕疵,您这边可以要求开发商排除妨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在协商得不到答复的情况下,您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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