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妻子中止妊娠被丈夫起诉侵犯生育权,法院判决来了!

07-25 11:47发布

云律网友咨询:妻子中止妊娠被丈夫起诉侵犯生育权,法院判决来了!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成都有这样一对夫妻,小赵在怀孕之后瞒着小刘,自行前往医院,做了中止妊娠手术,小刘一怒之下把小赵告上了法庭,认为小赵没有经过自己同意,擅自中止妊娠,侵犯了他的生育权,请求赔偿。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如何判决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那么妻子中止妊娠,侵犯丈夫的生育权吗?

生育权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一项公民基本权利。《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妇女依法享有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子女的自由”,但男方也享有生育权。男女双方结婚后,应当协商决定生育子女或者不生育子女,女方怀孕后,如要中止妊娠,应当与男方协商决定,如未经男方同意且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中止妊娠,构成对男方生育权的侵犯,男方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所以,夫妻双方不能在生育问题上达成合意,并不意味着丈夫的生育权永远无法实现,如果夫妻双方因生育问题发生纠纷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五项规定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处理。

对于女方中止妊娠正当理由的认定,司法实践中,一般有以下情形:

(1)女方患有不宜继续妊娠的疾病的;(2)夫妻关系不好,双方已经分居生活的;(3)女方已经向男方提出离婚的。

结婚已经是需要考量的大事,孩子生与不生也是夫妻需要协商的话题,提醒大家,生育子女并非只有一方情愿就能完成,夫妻之间建立浓厚感情基础并对生育协商一致,这才是为婚姻与家庭幸福美满奠基。
云律网是一家集上万律师的专业法律问答社区,全国3500余分站,专业为你提供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离婚纠纷、劳动工伤、民间借贷、交通事故、人身侵权、公司法务、医疗损害及建筑工程等领域的疑难案件处理,详情请加官方律师团微信咨询(fawu62)。
赞赏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