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用聊天记录当证据,怎么证明他是他?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如果别人是在微信上问自己借的钱,只有聊天记录,没有借条凭证,打官司时要怎么证明是对方借的钱?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4条第1项、第2项对电子证据有明确的规定,明确网页、博客、电子邮件、通话记录、电子交易记录、通讯群组信息等都可以作为电子证据,向法庭提出。
微信作为证据使用的前提是需要证明微信号是对方使用的,以前微信号无法更改,可以有效锁定对方的身份信息。但现在微信号可以更改了,如果债务人为了逃避债务,可能会在庭审之前修改自己的微信号,并对借款事实进行否认,这样就很可能导致当事人起诉时向法庭提交的证据与实际的微信号无法对应。为避免以上法律风险发生,建议:
1、在民间借贷往来中,尽量通过签字、盖章达成书面协议,如果只有微信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要借机向对方索要身份证、营业执照、银行卡、手机号码等可以证明对方真实身份的信息。2、对于已经绑定过手机号码的微信号,可以通过验证绑定的手机号码确认该微信是否为其本人使用。3、翻阅聊天记录,查看双方之前的聊天记录能否固定案件事实。4、若微信号已经修改,并且对方也不承认,且聊天记录内容又无法锁定对方身份,此时可以申请法院致函第三方机构即腾讯公司,或者由律师持调查令前往腾讯公司调查微信用户的实名认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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