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我被法院传唤,银行贷款字不是我本人签的,这笔贷款在我没离婚之前我不知情的时候出办的,我

07-25 10:48发布

云律网友咨询:我被法院传唤,银行贷款字不是我本人签的,这笔贷款在我没离婚之前我不知情的时候出办的,我出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律师你好,我给您讲下事情的经过,在2018年11月时,我前夫用营业执照帮别人贷款30万,当时这个时间我们在分居闹离婚,离婚时间是2019年的10月,但时这笔贷款我不知情,我前夫只用了一张结婚证复印件,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若您没有作为共同债务人或者担保人,也没有在知晓该债务后进行过偿还进行追认,那么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您有权拒绝偿还。确认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有两种: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债务或者夫妻一方对外所负债务另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为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若案件开庭了,您可以向法院说明真实情况,说明您是不知晓该笔债务,也没有签署贷款协议,法院可能会让您申请笔迹鉴定,若确实不是您签署的,您有权要求进行笔迹鉴定确认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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