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股权无偿转让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07-25 11:49发布

云律网友咨询:股权无偿转让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甲公司是丙勘察局(事业单位)的全资子公司,乙公司是丙局的参股子公司,甲、乙公司是丁公司的参股股东,甲持股9%,乙持股6%,因经营政策变化要将甲乙公司在丁公司的股权(15%)无偿划转给丙局,请问无偿划转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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