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醉酒女子当街打人!警方:已刑拘!

07-25 11:21发布

云律网友咨询:醉酒女子当街打人!警方:已刑拘!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近期,上海又爆出一件大无语事件。上海一女子宋某,酒醉后叫了代驾,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和代驾姜某起了冲突,随后她当街拎起一个板凳猛地砸向对方。一旁有人想要劝架,结果宋某对劝架人也实施了殴打,两个大男人就这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虽然说宋某是酒后犯事,但法律并不因为她喝酒喝多了,就会放她一马。本案中,宋某用长凳砸击、踢踹等方式对姜某及另一名劝架的代驾司机庞某实施殴打,造成两人不同程度受伤,已经涉嫌寻衅滋事罪。根据《刑法》规定,有寻衅滋事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目前,宋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宋某打人时处于饮酒状态,那么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吗?

根据《刑法》第18条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宋某不会因为醉酒而被免除刑事责任。而应当注意的是,除了刑事责任之外,从民事角度而言,宋某行为还构成侵权,应当承担给两位代驾造成的损失。这里的损失包括不限于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等。

本案中,宋某用长凳砸击、踢踹等方式对姜某及另一名劝架的代驾司机庞某实施殴打,造成两人不同程度受伤,已经涉嫌寻衅滋事罪。根据《刑法》规定,有寻衅滋事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根据《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可知,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致1人以上轻伤或者2人以上轻微伤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93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情节恶劣”。具体到本案,宋某殴打两名代驾造成两名代驾不同程度地受伤,还谎称丈夫是民警,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又因为视频传播扩大了这种恶劣的社会影响,公安机关对宋某采取刑拘并无不当。

虽然说宋某是酒后犯事,但法律并不因为她喝酒喝多了,就会放她一马。作为个人而言,同样要知道,如果自己喝酒后情绪容易失控,还是要有所克制。否则,在酒精的加持下,真有可能发生“一时发泄一时爽,事后可能坐班房”的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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