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离婚冷静期内新增财产,夫妻双方怎么分?

07-25 11:04发布

云律网友咨询:离婚冷静期内新增财产,夫妻双方怎么分?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浙江宁波,刘女士和陈先生离婚后,得知陈先生在离婚冷静期内购买了房产。刘女士认为,房产购买时使用的资金为夫妻共同财产,陈先生的这套房产理应有自己的份。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真正离婚的时间是双方拿到离婚证之时,在离婚冷静期内,双方还未正式办理离婚登记,在法律意义上还是夫妻关系,此时刘女士和陈先生仍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购买房屋的资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陈先生新购置的房产,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刘女士有权进行分割。
因此,夫妻双方在离婚冷静期三十日内应审慎处置财产,对可能涉及分割的财产不能盲目购置,以免日后出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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