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男子殴打并强奸前女友,涉嫌犯罪!

07-25 11:10发布

云律网友咨询:男子殴打并强奸前女友,涉嫌犯罪!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2023年3月27日,海口公安发布了一则警情通报,该通报显示:2022年12月13日,谢某(男,31岁)酒后到前女友叶某(女,26岁)住处,对其进行殴打并强奸,同时录制视频。海口公安以涉嫌强奸罪抓获犯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本案中,谢某的拍摄行为显然已经侵犯了叶某的人身权利,至于是否影响刑事评价或构成犯罪要结合谢某的主观意图进行判断。如果谢某是以录像威胁叶某不对其强奸行为报案,或以此进行要挟叶某继续被侵害,那么可以此判断谢某强奸罪的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更大。

如果谢某以此录像要挟,向叶某勒索财物,可能会构成敲诈勒索罪。另外,警情通报中提及公安局系接到网友举报发现本案,如果谢某将此视频发布上网,那么可能涉嫌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或传播淫秽物品罪。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本案中,谢某对被害人叶某有殴打行为,经伤情鉴定,叶某伤情在轻微伤及以下,谢某的殴打行为将会受到行政处罚。但是,如果在案件进一步侦办过程中,叶某伤情鉴定结果显示为轻伤,谢某将被同时追究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

那么二人的身份关系会影响强奸罪的认定吗?

《刑法》规定,只要违背妇女意志与其发生性关系,就构成强奸罪,是否曾有恋爱关系不影响强奸的认定。甚至即使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婚姻关系实际已处于不确定状态,比如已经进入离婚诉讼程序,丈夫违背妻子意志,以暴力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仍然可以认定为强奸罪。但法院在具体考量时,如果双方曾经为恋爱或夫妻关系,在判定被害妇女是否具有选择表达不同意的意思自由时会更谨慎,依据双方行为表现及其所处阶段等情况,结合发生性关系的时间、地点、双方性格等因素综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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