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辅导机构收费不给开发票是否存在偷税漏水行为

07-25 11:29发布

云律网友咨询:辅导机构收费不给开发票是否存在偷税漏水行为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辅导机构收费不给开发票是否存在偷税漏水行为?且宣传单内容与实物不符。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出具发票、凭证和单据的义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第二十条【提供真实、全面信息的义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因此,结合您的陈述你与辅导机构属于培训合同关系,对方作为经营者应当向你出具发票,拒不出具发票可以向税务局举报责令出具,另外宣传单与实物内容不符合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可以向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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