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如此狠心,女子将刚出生的孩子丢弃!

07-25 11:46发布

云律网友咨询:如此狠心,女子将刚出生的孩子丢弃!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2019年6月13日,袁某发现路边垃圾临时堆放场内的一堆废弃红砖中,有一个被红色雨衣遮盖的男婴。袁某立即拨打110报警。警方发现被遗弃的婴儿满身是血、四肢冰凉、生命垂危。经警方详细调查,很快锁定了犯罪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后二审法院审理认为,原审被告人马某的一系列行为表现出明显希望婴儿死亡的主观故意,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属犯罪未遂。且被告人马某在一审宣判后认罪悔罪态度差,始终拒绝抚养被害人(被弃男婴)。故作出二审改判,依法撤销对原审被告人马某的缓刑,决定对其进行收监执行。
那么父母遗弃婴儿构成什么罪名?一般来说,构成遗弃罪,我国《刑法》第261条明确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出生不久嗷嗷待哺的小婴儿无疑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没有独立生活能力,需要监护人扶养的对象。遗弃者因无力扶养婴儿,将婴儿放置在医院、福利院等机构门口,或者放在容易被人发现,希望他人对婴儿进行救助扶养的,构成遗弃罪。但是,根据遗弃者的主观表现和客观结果不同,遗弃婴儿并非一定构成遗弃罪,还能构成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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