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谢娜张杰买6000万豪宅“跳单”?法院:不存在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近日,上海雅銮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与上海思和资产经营管理中心中介合同纠纷一审文书公开。法院审理认为,谢娜张杰购房不存在跳单,驳回中介方包括120万元中介费在内的所有诉讼请求。
本案中,在没有相应协议等证据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你了解“跳单”行为吗?“跳单”行为该如何认定?
“跳单”行为亦称之为“跳中介”,是指买受人或出卖人已经与中介(公司)签署了预售确认书、委托求购协议或出卖协议,中介公司已经按照协议履行了提供独家资源信息并促使买卖双方见面洽谈等促进交易的义务,买卖一方或双方为了规避或减少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向中介交付中介费的义务,跳过中介而私自签订买卖合同的行为。认定“跳单”行为,首先要看委托人和中介是否订立了有效的中介合同,以及中介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交易机会或媒介服务。其次,按照中介合同约定,中介人向委托人提供服务之后,委托人是否利用了中介人提供的这一服务而订立合同,这是判断是否构成“跳单”违约的关键。最后,要看委托人是否绕开该中介人与合同相对方订立了合同。
跳单行为是不是违法的呢?
《民法典》第965条规定: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所以,一般来说跳单行为是违法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该套房源是否属于这个中介公司独家代理。如果买方通过其他公众可以获知的正当途径获得相同房源信息的,买方有权选择报价低、服务好的中介公司促成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其行为并没有利用先前与之签约中介公司的房源信息,故不构成违约。所以,谢娜夫妇是正常的货比三家,那么跳单行为也就无从谈起,谁家价格更实惠,当然买谁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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