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遗产怎样继承?

07-25 12:04发布

云律网友咨询:遗产怎样继承?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您好,我的外婆先去世,她有四个子女,随后我的母亲去世,其他三个子女还健在,这种情况下,我是否享有外婆个人名下房屋的继承权?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根据您的描述,您的外婆先离世,她的财产即发生继承,应由她的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根据您的描述,您的母亲后于您的外婆离世,即您的母亲和您外婆的其他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继承了同等份额的财产。您的母亲离世作为她的法定继承人,您有权继承她继承的您的外婆的遗产。因此,您享有您外婆个人名下房屋的继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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