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公司克扣员工工资是否合法?

07-25 11:23发布

云律网友咨询:公司克扣员工工资是否合法?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试用期未在一天前提出辞职,被扣除70%工资。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试用期期间,按照实际出勤情况计算当月工资,提前三天书面告知公司即可无责解除劳动关系。公司扣除工资的70%属于违法克扣工资,建议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另外《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单位拖欠工资您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并可以要求支付应付金额的50%-100%加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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