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非亲非故在墓碑上刻名?侵犯人格权!

07-25 11:26发布

云律网友咨询:非亲非故在墓碑上刻名?侵犯人格权!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情侣同居近十年,但一直未领证结婚。男方外公外婆去世后,全家人商量为老人立碑,根据当地习俗,墓碑要刻上后辈的名字,男方在征得女友同意后,将其名字以外孙媳妇的身份刻在了已故外公外婆的墓碑上。后来两人分手,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其实不是,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本案中,被执行人调解结案后,仍拒绝履行“墓碑除名”义务侵犯了申请人的人格权益。执行干警再次找到被执行人,对其释法明理,一方面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文书要承担法律后果,其行为也侵犯了对方的人格权益,另一方面也从情理出发,劝其为女方的内心感受和今后生活考虑。最终,被执行人在法院的劝导和督促下,用凿子将文字彻底清除。

将前女友名字刻在长辈墓碑上是否侵权?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民法典》将人格权独立成编,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人格尊严的重要体现。

在这个案件中,女方要求男方将自己的名字从墓碑上除去,涉及到了个人的人格权保护。个人的人格权是受法律保护的。对于个人的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方面的侵权行为,个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侵权行为的停止、排除和赔偿等。本案女子就很好的拿起法律武器保护了自己的人格权。男子虽一直没有履行,但在执行法官的严格执法下,男子最终也履行了义务,这也是保障了女方的人格权利。这个案件也提醒我们,在同居关系中,应该尊重彼此的权利,同时,在涉及到个人的人格权保护方面,我们也要认真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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