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一套单位福利房引发家庭纠纷,继父协议卖继女又立遗嘱留给亲儿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上海一女子出资45800元用继父的名义买下其单位的福利房,并签下协议房子产权归继女所有。可继父事后又立下遗嘱将房子留给亲生儿子。继父去世后,亲儿子要求继女配合将房子过户给自己,认为当初是借款,不是出资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虽然继父留下遗嘱,但继父在遗嘱订立之前已经亲笔写下协议。依据继女一方出具的协议、转账记录等证据,能够充分证明其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且继父也在协议上签名确认内容属实。虽然协议上没有妻子的签名,但我们也可以根据社会普遍认知来判断,妻子是不会反对的,因此可以认定协议内容是继父与妻子的共同真实意思表示,也就说该协议是有效的。综上,法院判决该套房子的产权归继女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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