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13岁少女3天被两次欺凌!校园霸凌要承担什么责任?

07-25 11:18发布

云律网友咨询:13岁少女3天被两次欺凌!校园霸凌要承担什么责任?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广州一13岁少女三天遭两次校园同学欺负,挨打被扇耳光下跪,视频在学校疯狂传开。母亲陈女士得知情况后报警求助。最终,第一次殴打事件中的小琪因不满16周岁,被处以5天行政拘留的处罚,但并未被实际拘留;第二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那么本案中施暴者除了以上治安处罚还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呢?
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本案中,他们对受害者拳打脚踢,那么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民事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
那么女生在校园内被同学欺负,学校有没有责任呢?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如果因为学校照顾不周导致校园暴力的发生,那么学校需要承担其过错以及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学校尽到了相应的教育以及管理义务的情况下,那么就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了。
总之啊,校园欺凌对学生的影响非常大,学校须正视并加以制止和预防欺凌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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