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侮辱、诽谤、恐吓法官?拘留+罚款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张某某系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原告,王某某系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被告,二人均因不服法院作出的判决,多次在抖音上发布视频,侮辱、诽谤、恐吓法官。近日,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分别对严重干扰司法秩序的当事人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个人和单位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途径依法维权,任何当事人、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诱导、侮辱、诽谤、威胁、贬损司法工作人员,均属于严重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必将受到严厉惩戒。张某某、王某某多次在抖音上发布视频,侮辱、诽谤、恐吓法官,二人的行为都已经严重扰乱了人民法院工作秩序,构成妨害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法》第114条有规定,可以对二人罚款、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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