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派出所能不开犯罪记录证明吗?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我在内地上大学,我老爸在服刑。我想参军入伍而且我把应征地填了学校。然后学校那边让我去户籍所在地开无犯罪记录证明。学校那边给我寄了政治考核协查函。我跟我的负责征兵的老师问了,我能不能参军入伍。他说可以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开具是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一般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对方拒绝没有法律依据,根据《监察法》第十五条 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
(一)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你可以向监察部门举报其不作为,建议依法协商沟通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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