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一次性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否冲突

07-25 11:19发布

云律网友咨询:一次性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否冲突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2014年,爱人值班时摔伤脑出血,植物人,2015年五月死亡,单位给了13万一次性抚恤金,2018年诉讼认定为工伤,2019年给了57万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两者能同时领取么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抚恤金是针对死者收入供养的亲属的,有受供养的亲属才能享受。工亡补助金是职工死亡后其亲属有权获得的补偿,其亲属是否供养都不影响。《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09年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75元)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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