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18岁成年跟16岁未成年会相殴打,双方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07-25 10:58发布

云律网友咨询:18岁成年跟16岁未成年会相殴打,双方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18岁打了16岁一巴掌,16岁未成年还手了,然后她们两群人就互相殴打。请问法律会怎么判?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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