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未按判决书指定期间给付金钱应如何维权?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判决书相关内容为:“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1、对方在指定期间未履行,那么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法院有权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针对您描述的问题,对方在指定的期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您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扣、拉入失信名单等执行措施,一般来说本人会被拉入失信名单名单,限制高消费。个人征信不当然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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