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服务合同扣除百分之六十服务费是否守到法律保护?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我在我们当地的一家留学机构签订了一份留学服务合同,现在我想中止这项留学服务,对方要扣除其中签证服务(七千)的百分之六十的服务费,只退回我百分之四十,而入学申请学校咨询服务的服务费(八千)不退。全款一万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按照你的描述,你想终止留学服务,对方扣除的金额属于违约金。首先应当看你们合同约定权利义务具体内容。对方扣除相关款项实际上是主张违约责任,你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一般是对方实际损失。如果对方已经按约定履行了合同,提供了相应的服务,你再要求退款是无法得到支持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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