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法庭这种调解书可以反悔吗?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法庭主持的调解协议上有“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这句话,对方因拒收根据该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这个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吗?是否属于当事人各方同意在调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一百零一条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一百零二条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针对您描述的情况,如果您的案件属于法律规定的四种可以不制作调解书的案件类型,调解协议及时发生法律效力,如果您不属于这种案情,需要制作调解书,那应当在调解书送达才能生效,调解书送达之前反悔的,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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