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顾客在超市自助存储柜丢失物品,超市赔偿与否?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李某到超市购物,将个人物品存进超市自助存储柜。购物后李某发现自己存放在自助存储柜的物品不翼而飞,经监控显示,李某财物非本超市工作人员取走,超市称自助存储柜系商场为顾客免费提供的寄存场所,且也已经在显眼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根据《民法典》规定。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本案李某到涉案超市购物购物,并根据超市指示将个人物品存放至自助存储柜,双方构成保管合同,超市有义务原物返还李某,但现在保管物因超市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被盗,无法返还保管物,李某财产受损有权请求超市赔偿。
云律网是一家集上万律师的专业法律问答社区,全国3500余分站,专业为你提供刑事辩护、合同纠纷、
离婚纠纷、劳动工伤、民间借贷、交通事故、人身侵权、公司法务、医疗损害及建筑工程等领域的疑难案件处理,详情请加官方律师团微信咨询(fawu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