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关于公司欠款,股东需承担责任么?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您好,本人因工作原因,于2017年登记成为了一家公司的监事,本人于2018年离职该公司,后续并未注销该公司监事身份,现收到前公司电信欠款2000元的短信通知,由于前公司法人联系不上,请问我需要承担偿还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退出公司监事的,您应该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否则在法律角度上看,您仍然属于公司的监事,虽然在针对公司内部您不需要承担电信欠款的义务,但是以对外公司角度,电信公司主张您作为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连带责任的,是有法律依据的。一般情况,公司的债务由公司的财产承担责任,除非有证据证明股东有过错(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情形: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以下情形下需要承担责任:
一、出资不到位;
二、虚假出资;
三、抽逃出资;
四、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告知义务;
五、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
六、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清算;
七、股东怠于履行义务,致无法进行清算;
八、提供虚假报告骗取公司注销;
九、股东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清偿债务。),是可以主张承担连带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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