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行人从小区商铺出来后被商铺门口的停车位内的限位器绊倒摔伤,谁的责任?

07-25 11:02发布

云律网友咨询:行人从小区商铺出来后被商铺门口的停车位内的限位器绊倒摔伤,谁的责任?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小区商铺门口地面道路改小区公开停车位后,行人从商铺出来经过停车位想走到与车位相连的人行道时被车位内的限位器绊倒摔出几米远,受伤严重。小区物业是否该担责?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您的案件属于一般侵权,构成一般侵权民事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要件:
(1)损害事实客观存在;
(2)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存在因果关系;
(3)行为具有违法性;
(4)行为人有过错。一般侵权中,对方承担过错责任,即有过错的才承担责任,您应当举证证明对方具有过错,即存在一般过失,没有尽到一般人就应当具有的注意义务,如果不能举证证明对方存在过失,那么就不能支持您的诉讼请求,建议您收集保留好相关证据,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云律网是一家集上万律师的专业法律问答社区,全国3500余分站,专业为你提供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离婚纠纷、劳动工伤、民间借贷、交通事故、人身侵权、公司法务、医疗损害及建筑工程等领域的疑难案件处理,详情请加官方律师团微信咨询(fawu62)。
赞赏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