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财政局长加班时去世 ,为何不能认定为工伤?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广东某区财政局长陈某约人谈公事时,突感身体不适便回了家,后送医抢救89个小时后死亡。人社局认为陈某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但因经医院抢救治疗超过了48小时死亡,于是做出了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陈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从法律上来说,工伤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由于工作原因造成的个人损伤,也包括在上下班途中,由于非本人主责的交通事故造成了意外伤害。《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第1款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本案中,陈某在加班的时候突发疾病,回家后被送医救治,89个小时之后死亡,所以人社局做出了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但是考虑到现实情况,没有人会为了认定工伤卡点在48小时之内死亡,所谓法律无情人有情,希望黄某的上诉可以得到一个好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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