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父亲将10岁儿子房屋赠给自己,该赠与行为有效吗?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王某离婚后,儿子小王由自己抚养,爷爷老王将一套拆迁房赠与小王,小王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王某却利用其作为子女监护人的身份,代为签订赠与合同,将小王名下这套房屋赠与自己。王某去世后,小王将王某父亲老王诉至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根据《民法典》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本案中,小王尚未成年,王某作为其监护人,应当保护其权益不受侵害。而王某利用其作为子女监护人的身份,擅自侵占孩子名下的房屋,损害未成年子女的利益,违反了上述法条的规定,该赠与行为应当视为无效。最终,法院审理判决王某与小王签订的《赠与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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