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安徽一家7口遭入室行凶1死4伤,凶手已自杀,还负刑事责任吗?

07-25 11:15发布

云律网友咨询:安徽一家7口遭入室行凶1死4伤,凶手已自杀,还负刑事责任吗?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8月5日凌晨,安徽省阜阳市阜南县鹿城镇某社区,有一家七口被人破窗而入持害,其中1名大人死亡,4名小孩受伤。行凶男子孔某四十多岁,为程某某丈夫老家人,平日在陕西打工,8月4时许才回到阜南。孔某为家中独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本案中,由于孔某已经身亡,所以不会被追究任何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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